一、总 则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william威廉中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5号)要求,结合williamhill中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范围及年限
williamhill中国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每学年可申报一次学业奖学金;超过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不再参加申报评选。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均依据研究生院的学籍管理文件确定的基本学习年限。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参评学年的学籍身份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三、奖励额度
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完成中期考核后,可申报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完成中期考核前,仅可申报三等学业奖学金。
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四、申请条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无固定收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除外);
7.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完成学籍注册,实际足额缴纳学费且未超出基本学习年限。
上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能参评:
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校级党、团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学不满一年;
3.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有课程不及格或必修环节考核不通过,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均以研究生院数据为准;
6.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五、评审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订williamhill中国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并组织有关评审工作,对学院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研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照“学生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初审、校学工部门复核、校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的程序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评结果需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学生工作部门复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复审。候选名单经领导小组复审通过的,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六、评选细则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根据其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和思想品德情况、科研潜力等综合情况,由学院予以综合评定。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参照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表现、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由各系予以综合评定。
博士研究生在通过中期考核前,学业奖学金根据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表现、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由学院予以综合评定。博士研究生在通过中期考核后,学业奖学金根据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表现、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由各系予以综合评定。
所有学业奖学金评选完成后,研究生需在william威廉中文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发起申请,发起申请时间等待进一步通知。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不收取纸质材料,全部数据均以研究生奖助服务平台数据为准。
七、发放与监督
1.每年12月31日前将学生获评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研究生退学、经批准由博士转硕士培养的研究生,从申请获批之日起不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累计已领取的学业奖学金高于所缴纳学费的部分需退还。在基本学习年限外,研究生退学、经批准由博士转为硕士培养类型或在学习期间更改培养类型的,不退还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
3.在发放之日前办理休学手续的研究生,暂停学业奖学金的发放,待其复学后按照休学前评定的奖学金等级补发放。
4.研究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申请条件不符的,将撤销其学业奖学金资格,追回已发放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williamhill中国
2025年9月16日